一、报名条件
对于户籍在有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相应批次填报本县(市、区)对应的定向培养院校的相应志愿。
二、定向医学生报考流程
1.考生参加6月7日至9日的普通高考;
2.6月25号出分后,本科考生在提前批进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志愿填报,专科考生直接在专科批次填报;
3.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对考生户籍等信息、汇总盖章后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4.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政策对参加高考选择填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志愿的考生分县(市、区)进行录取;
5.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定向考生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6.考生凭“定向就业协议书”与高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待遇与就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有“两免一补”,即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生活费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确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学校期间户籍不迁出,仍保留在原地。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根据入学前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定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按照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学毕业生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
有条件的县(市、区)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会根据本地乡镇卫生院编制空缺和自然减员情况,承诺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内岗位(最高不超过当年招生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总数的80%),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定向招聘。未能通过考试考核的,安排到村医岗位就医,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本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的公开招聘。